我所在的这所监狱,就发生过两起死缓罪犯服刑期间,在监狱内重新犯罪,被法院加重判罚,都被改判为死刑,立即执行了枪决。
这两个罪犯都是死缓犯,都是在两年的考察期内。
第一个罪犯,赵某某,河北人,43岁,犯故意杀人罪,1988年8月被判处死缓,投入监狱改造。
赵某某自感刑期漫长,决定铤而走险。那个年代,监狱管理比较松散,经常发生罪犯逃跑事件。
赵某某是藏在一辆货车上逃跑的。他闯过了多道门岗,竟然一路绿灯成功逃生。
但是,半个月后,赵某某就被抓获了。是在他的老家抓到的,他回家看老婆孩子去了。
最终,他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,几个月后,赵某某被改判为死刑,立即执行。
第二个罪犯,马某某,55岁,四川人,犯故意杀人罪,被判处死缓,2016年投入监狱改造。
马某某是长期被同犯欺负,而马某某不善言辞,性格内向,有什么事都闷在心里,不爱和人交流。他也没有向报告警官。
2017年秋天,马某某出工后找准时机,用提前准备好的凶器,将同犯脑袋砸成重伤,最终瘫痪在床。
马某某被关小号两年多,最后被最高院核准改判为死刑,并立即执行了注射死刑。
这两个罪犯,都是在死缓刑期中再犯罪,被改判为死刑立即执行的。
死缓犯,不管加不加限制减刑,等于给了一个保命的机会,只要在两年之内,没有重新再犯罪,基本到期就会被改判为无期徒刑
这两个,一个是对前途绝望了,感觉刑期太长了,看不到头了,见不到亮了,选择越狱逃跑。
另一个是,受到了不公正待遇,不主动向警官汇报,而是怀恨在心,恶意报复,最终他犯打成重伤,也把自己送到了断头台。
判了死缓不可怕,只要好好改造,踏实服刑,认罪服法,就有希望改判,就有希望走出监狱,迎来新生的曙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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